2021-08-05 / 1811
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正式印发《关于促进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以产业和企业为核心,以园区高质量发展为目标,提出若干具体措施。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推动优质科技企业赴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。支持在中证张江自主创新50指数基础上,推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(etf)产品等。
根据《实施意见》,到2025年,涌现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原创性成果,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,推出一批高端产品,形成一批中国标准和国际标准,创建一批创新型特色园区(基地),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世界级产业集群,使其成为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、深化改革的试验田,作为支撑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战场,率先成为全国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,基本建成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。
为此,《实施意见》结合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要求,提出提升创新策源能力相关措施,在加快打造集成电路、生物医药、人工智能三大世界级产业集群基础上,提出数字经济、绿色低碳等领域打造引领全国的特色产业集群。
未来,上海将加快发展数字经济、绿色低碳、新能源汽车、高端装备制造、航空航天、信息通信和新材料等若干特色产业,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产业集群。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策源能力和产业比重,以节能环保、清洁生产、清洁能源等领域为重点,实施技术创新攻关。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扩大,加快关键零部件研发和核心技术攻关,提升网联化智能化应用能力。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约化、高端化和绿色化发展,重点发展先进基础材料和关键战略材料等。
在培育创新型科技企业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上海将推动国有科技型企业在股权激励、薪酬分配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,释放国企创新活力。推动科技型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,掌握先进质量管理方法,提升产品及服务质量。深化支持科创机构进口研发用品便利化措施、开展研发业务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保税监管试点等创新举措。
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上海将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,探索一定年限内未转化的科技成果主动公开许可试点。推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批权下放,探索技术合同登记告知承诺制。促进技术市场要素资源融通,发挥上海技术交易所等功能,为各类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保护、技术转移、研究开发、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、市场化服务。
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未来将推进园区数字化转型。推进数字技术赋能园区建设,通过场景再造、业务再造、管理再造、服务再造,建设智慧园区。支持园区在基础设施、运营管理、产业服务等方面加强数字资源整合,提升数字化水平。鼓励各类主体在园区投资建设第五代移动通信、工业互联网、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,推进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园区实现融合应用。
目前,上海有两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,即张江高新区和紫竹高新区。经过多年发展,上海高新区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科技创新出发地、原始创新策源地和自主创新主阵地。其中,张江高新区二十二园覆盖全市16个行政区,总面积531平方公里,营收突破6.2万亿元,集聚高新技术企业9346家,境内外上市企业309家。
上海推动优质科技企业赴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
2021-08-05 / 1811
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正式印发《关于促进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以产业和企业为核心,以园区高质量发展为目标,提出若干具体措施。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推动优质科技企业赴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。支持在中证张江自主创新50指数基础上,推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(etf)产品等。
根据《实施意见》,到2025年,涌现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原创性成果,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,推出一批高端产品,形成一批中国标准和国际标准,创建一批创新型特色园区(基地),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世界级产业集群,使其成为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、深化改革的试验田,作为支撑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战场,率先成为全国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,基本建成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。
为此,《实施意见》结合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要求,提出提升创新策源能力相关措施,在加快打造集成电路、生物医药、人工智能三大世界级产业集群基础上,提出数字经济、绿色低碳等领域打造引领全国的特色产业集群。
未来,上海将加快发展数字经济、绿色低碳、新能源汽车、高端装备制造、航空航天、信息通信和新材料等若干特色产业,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产业集群。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策源能力和产业比重,以节能环保、清洁生产、清洁能源等领域为重点,实施技术创新攻关。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扩大,加快关键零部件研发和核心技术攻关,提升网联化智能化应用能力。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约化、高端化和绿色化发展,重点发展先进基础材料和关键战略材料等。
在培育创新型科技企业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上海将推动国有科技型企业在股权激励、薪酬分配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,释放国企创新活力。推动科技型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,掌握先进质量管理方法,提升产品及服务质量。深化支持科创机构进口研发用品便利化措施、开展研发业务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保税监管试点等创新举措。
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上海将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,探索一定年限内未转化的科技成果主动公开许可试点。推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批权下放,探索技术合同登记告知承诺制。促进技术市场要素资源融通,发挥上海技术交易所等功能,为各类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保护、技术转移、研究开发、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、市场化服务。
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未来将推进园区数字化转型。推进数字技术赋能园区建设,通过场景再造、业务再造、管理再造、服务再造,建设智慧园区。支持园区在基础设施、运营管理、产业服务等方面加强数字资源整合,提升数字化水平。鼓励各类主体在园区投资建设第五代移动通信、工业互联网、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,推进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园区实现融合应用。
目前,上海有两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,即张江高新区和紫竹高新区。经过多年发展,上海高新区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科技创新出发地、原始创新策源地和自主创新主阵地。其中,张江高新区二十二园覆盖全市16个行政区,总面积531平方公里,营收突破6.2万亿元,集聚高新技术企业9346家,境内外上市企业309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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